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“一月一模范,道德在身边”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

作者:   来源:   时间:2019年03月18日 14:54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湖理工党通〔2019〕9号

关于开展“一月一模范,道德在身边”

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

校属各单位:

为深入贯彻实施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,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,深化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,引导全校师生积极投身道德实践活动,按照“道德讲堂”活动有关要求,从2019年起,启动开展“一月一模范,道德在身边”主题教育活动,现将活动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,弘扬以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“四德”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各类美德善行。大力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,在潜移默化中不断提升师生文明素质。

二、举办形式

1.主题教育活动按照“道德讲堂”的总体要求开展,主办单位为党委宣传部。

2.各承办单位要围绕道德建设主题,精心设计特色鲜明、效果明显的活动载体,组织开展专题宣讲、实践创新等形式多样的活动,把专题教育活动开在党支部、实验室、学生寝室、实践基地等,吸引师生广泛参加。

3.各单位要挖掘好、总结好本单位的先进典型,如优秀共产党员、科研团队骨干、文明家庭成员、优秀学生代表等,发掘身边的凡人善举,鼓励和引导师生讲自己、讲他人、讲身边的道德故事。要做好邀请校外主讲人的审核把关工作,鼓励邀请市级以上“道德模范”和“中国好人”“湖南好人”来校宣讲。

三、工作措施

1.加强组织领导。各承办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抓落实,确保主题教育活动稳步推进,常态化开展。每次活动结束后,按“道德讲堂”要求做好资料整理上报工作。

2.注重工作实效。主题教育活动不搞“凑人数”,切忌为了“大场面”,制造“轰动效应”,不从实际出发,强制要求学生参加。要从“三全育人”的方向入手,以创建校园文化精品项目的角度出发,让主题教育活动起到“润物细无声”的教育效果。

3.扩大宣传影响。各单位要发挥“道德讲堂”的积极作用,按照学校统一安排,积极开展“文明单位”“文明窗口”“文明家庭”“文明班级”“文明寝室”等创建评选活动,宣传好道德先进人物的优秀事迹,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。

附件

1.“一月一模范 道德在身边”活动安排表

2.“一月一模范 道德在身边”活动登记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中共湖南理工学院委员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9年3月18日


附件1:

“一月一模范 道德在身边”活动安排表

月份

承办单位

3

信息学院

体育学院

4

政法学院

外语学院

5

新闻学院

机械学院

6

音乐学院

土建学院

9

美设学院

物电学院

10

数学学院

图书馆

11

化工学院

中文学院

12

经管学院

南湖学院


附件2:

“一月一模范 道德在身边”活动登记表

承办单位

联系人

主讲人

联系电话

活动地址

活动时间

参与对象

参与人数

主讲人

情况介绍

活动报道

情况

单位意见

        负责人:              年    月    日

宣传部

审批意见

        负责人:              年    月      日

注:此表在活动举办结束一周内上交宣传部,活动新闻报道截图打印版随表格一并附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