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院、有关单位:
为保障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、平稳有序开展,根据国家及上级部门相关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相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强化责任担当
1.压实主体责任。各学院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,严格执行教育部、省教育厅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,切实做到政策透明、程序公开、结果公正,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。
2.强化监管责任。研究生工作部要切实履行职能监管责任,加强对教学院命题、复试、录取各环节进行指导和监管,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。
二、严明纪律规矩
1.严明工作纪律。各教学院要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印发的《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》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,切实贯彻落实。所有复试命题教师、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需经遴选和培训,签订保密协议。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参与或举办考研辅导活动。严格执行回避制度,与考生存在亲属或利害关系者不得参与相关工作。严格落实复试过程中的“三随机”工作要求,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,确保可追溯、可复核。严禁替人打招呼、说情,严禁利用职权徇私舞弊,严禁干扰复试录取工作。
2.严守廉洁纪律。复试录取工作中,任何人不得收受与复试录取工作有关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(券)等财物;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复试录取结果公平公正的宴请或者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。
三、严肃执纪问责
学校纪委联合研究生工作部成立监督检查组,采取“四不两直”方式抽查复试现场及关键环节,受理信访举报并全程跟踪。对违规违纪者依规依纪严肃处理;对履职不力、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,并追究相关单位领导责任;对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四、其他要求
1.信息公开。各教学院复试方案、流程及结果须通过官网及时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2.考生服务。畅通咨询渠道,妥善处理考生申诉,确保政策解释清晰、回应及时。
请各单位迅速传达,严格落实工作要求,共同维护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。
中共湖南理工学院 纪律检查委员会 |
湖南省监察委员会驻 湖南理工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|
2025年3月7日 |